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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贼“贼勤快”半年偷52起 |
入室盗窃见啥拿啥,出租屋快成杂货铺了 | |
- 2011年12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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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11202/C12/C12_0347.jpg) | 偷来的东西可以开家“杂货铺”了。 (图片由警方提供) | ![](../../IMAGE/20111202/C12/C12_0348.jpg) | 孩子的存钱罐也不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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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尉伟 “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指甲剪甚至是存钱罐,只要能带走的,他都不放过”。11月30日晚,当历下警方在天桥明园小区将方明(化名)抓获时,周围邻居才知道这个天天早出晚归的“上班族”竟是一名入室大盗。来济半年,方明在省城多个开放式小区作案52起,涉案价值35万元,“他家里的东西基本都是偷来的”。
一名出租车司机 方明,今年40岁,老家在黑龙江。略微谢顶的他看起来忠厚老实,若不是手铐脚镣,众人很难把他与一名入室大盗联系起来。 “他曾在老家开出租。”解放路派出所的民警介绍,方明和妻子育有两个儿子,一个2岁,一个5岁。为养家糊口,他不光在当地开出租、给别人兼职当司机,还开过饭店、当过服务员。但干到最后,用方明的话来说,就是“干啥都不挣钱”。 干什么来钱快呢?方明想到了偷。可他不敢在老家干这行,就以打工为名离家奔赴济南。 为什么选择济南?方明向民警交代,22年前他曾来济南打工,还在此考出了驾照。 一个存钱罐 准备好工具后,方明就骑着摩托车在省城各小区转悠起来。 “一般都是别人上班,他也‘上班’,别人下班,他回家。”解放路派出所李群所长告诉记者,方明都是选择省城的一些开放式小区,因为“那里进进出出没人管”,门锁也多是老式的。 12月1日,解放路派出所,十来米长、两米多宽的长桌上摆放了各种物品:大到笔记本电脑、好酒名烟,小到衣物、钢笔、指甲剪,吃、穿、用几乎应有尽有,犹如一个杂货铺。 “这都是从方明家中缴获的赃物。”民警说着拿起了一个玻璃罐,里面全是一毛的纸币和钢镚儿,能看出这是一个孩子的存钱罐,“只要能拿走的,他都不放过”。 一条粗大金项链 在满满一桌的赃物中,一条小拇指粗的黄金项链十分扎眼。这是方明所戴的金项链,足有154克,市价五六万。 这当然不是方明花钱买来的,而是他用偷来的金戒指、金耳钉、金项链等“碎金”,到路边的小黑店熔化后,又重新打制出来的。 民警告诉记者,除了偷来的现金方明直接挥霍外,剩下的东西,能用的他都自己先用了。而经过民警初步审查以及技术中队的民警串并案,现已查实,方明来济半年,在省城各区作案52起,“其中光历下区就有38起”。 那方明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一个录像中的贼影 这要源于市民金女士的一次报警。 10月20日下午,家住解放路一居民楼三层的金女士家中被盗。丢失现金11000元,还有笔记本电脑、金项链、手表、腰带、名烟、茶叶等物品,总价三万余元。 接到报案后,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的民警会同分局刑警大队的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附近20多个监控摄像头的录像以及多方走访排查,很快确认了犯罪嫌疑人方明,“几乎每次进出小区,他都是空手进、带包出”。 11月30日晚8时许,经过近八个小时的守候,历下警方在明园小区一居民楼前将“下班”回家的方明抓获,当场从他身上搜出了刚刚盗窃得手的两万多元现金以及数码相机、金银首饰等赃物。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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