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17地市-论坛-播客 -微博-拍客-网上报料-泉城资讯-晚报电子版-晚报数字报-生活日报-鲁南商报-邮箱-小记者-专题-图片-书画
 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行贿“网开一面”致办案陷尴尬
  • 2012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讯 目前在贿赂案件的侦查中,为了取得受贿的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检察机关不得不对一些行贿人放弃追查,将办案的重点放在查处受贿上。
  如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近两年查办了数起单位腐败窝案,20多人获刑,而无一行贿者被定罪。
  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由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施工企业行贿记录档案,凡是被法院判决确认有行贿犯罪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但被法院最终定罪的行贿人或行贿单位却寥寥无几。”
  目前对个人行贿惩处较轻,对单位行贿的处罚更是宽松。对行贿人犯罪,一般判刑不会超过5年。而且,行贿人只要有所交代,一般可以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甚至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近几年,行贿犯罪多呈连续状态,具有长期性、隐蔽性,执法调查取证难。
  三是对行贿犯罪危害认识不足。一件贿赂案件发生后,人们往往关心谁收了多少钱,而对谁是行贿人则不关心。   据《半月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