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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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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申请桃花岛《海岛使用证》申请一事,记者日前采访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处。工作人员证实,此次申请还在审批过程中,《海岛使用证》还未审批下来。 “在国家《海岛保护法》未颁布实施之前,各地区必须持有《海域使用证》来对海岛或岛礁进行开发利用。而《海岛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山东省其他地方如威海等地市也曾有单位提出过类似申请。”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处一王姓工作人员介绍说。 另据介绍,2月9日,省海洋与渔业厅王守信副厅长到桃花岛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桃花岛办理海岛使用证等情况进行了解,并表示将加快对桃花岛的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张照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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