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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猫头鹰农贸市场内获救
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东营市动物保护中心今日将对其妥善安置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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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下午,刘美江准备给猫头鹰喂食。 本报记者 郝文杰 摄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郝文杰 耿璐) 15日下午,东营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的刘美江告诉记者,他们在金水农贸市场巡查时成功解救了一只野生猫头鹰。据了解,东营市动物保护中心将于16日对这只猫头鹰进行检查,并将其收留。
  15日下午4时,记者在开发区工商分局办公室见到了一只灰褐色的猫头鹰蜷缩在纸箱内,纸箱的周围都挖了通气的孔。旁边还放了一些新鲜的肉块和一次性纸杯。
  “猫头鹰的翅膀用绳子绑着。当时,它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了。”刘美江说,下午在金水农贸市场巡查的时候,发现一位三四十岁的妇女正在贩卖这只猫头鹰。经过询问得知,该女子是在东四路附近打工的农民工。她在工地干活的时候捉到了这只猫头鹰,便拿到市场上来卖。
  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将这只猫头鹰解救之后,将它带到办公室。用一个纸箱子给它安了个临时的“家”。同时,他们通过网络查询了解了野生猫头鹰的生活习性,并从市场买来猪肉对其进行喂食。
  与此同时,他们已经联系到了东营市林业局森保站和东营市动物保护中心。东营市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16日将到东营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将猫头鹰接走,并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和治疗。据了解,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经允许捕杀、运输、贩卖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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