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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时间缩水,顾客闪了腰 |
银行说截止时间其实是员工下班时间,律师称这是“狡辩” | |
-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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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丰银行外面的营业时间(图片由李女士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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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侯冬冬) 外面的营业时间明明写着8:30-16:30,可是市民李女士下午4点前去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却被告知,已经停止营业了。银行提前关门让李女士“闪了腰”。 16日下午4点,福山区的李女士去福山区一家恒丰银行办理个人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拒之门外:“银行已经停止营业。”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天下午3点40分,她去该银行办理个人业务,发现银行大门紧闭,敲了几下门,银行内一名保安告诉她银行已经下班了。 “明明还没有到下午4点半的下班时间,为什么银行就提前关门了呢?” 27日,记者来到李女士所说的恒丰银行,就李女士当天遭遇的情况进行了解。 该银行内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虽然外面写的营业时间是截止到下午4点半,但这个4点半指的是银行内工作人员完成结算后的下班时间,而不是对外营业的最后时间。由于银行工作人员要提前核对和结算这一天的业务和现金,提前关门是常有的事儿。他们一般到下午3点50分左右就关门了,如果市民想去办理业务,最好在3点半之前。 对此,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办法,商业银行应当在公告的时间内营业,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该银行擅自在4点半之前停止营业,是违法的。 王律师说,至于工作人员说的“4点半指的是银行内工作人员完成结算后的下班时间”属于狡辩。由于提前停止营业,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并由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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