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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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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高钧) 27日,东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对建立失业保险待遇防冒领机制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失业者必须是非本人原因引起的非自愿失业,同时满足就业年限等复合条件,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遏制冒领失业保险金行为,确保专项基金安全。 通知要求,全面实行防冒领举报制度,公开接受公民对冒领失业保险金待遇行为的监督举报。东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相关举报后,立即停止被举报对象的待遇支付并展开调查。经查属实的责令退还冒领的失业保险金,拒不退还的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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