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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黑出租被抢,当黑教练遭查 |
这个司机想歪招,但“点儿”都挺背 | |
-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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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桑车内放着练车道具。本报记者 曹剑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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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3月27日讯(记者 曹剑) 一男子买了辆普桑,改装后挂靠驾校当起“教练车”,干“黑出租”时被人抢走。民警帮忙找回,这车拉人练车时又被交警拦住。 27日上午,记者在十里河停车场见到这辆白色普桑,车上放满衣服、鞋等杂物和一副锦旗,后备箱更像杂货铺,放着练车用的倒桩杆和马扎等。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李洪健说,近期接到群众举报,碧霞湖路有驾校学员练车,影响交通,他们赶到现场发现这辆车。 普桑车牌没用固定螺丝,交警发现后备箱装着练车用的道具,副驾驶位置改装了刹车,女司机没有驾驶证。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郑某自称车主,陪亲戚来方特游玩,但说不出亲戚名字。当交警让他出示证件时,他从口袋里抓住一大把,细数有三张身份证、两本驾驶证,证上信息一致且为真,于是把他带回大队调查。 交警查询发现,该车为“营转非”,保险超期。郑某承认陪朋友的熟人练车,但没收学员学费。原来,他为娶媳妇买了普桑,改装后挂靠驾校在宁阳当起教练车,后来自谋职业干起“黑出租”。有一次拉客时车被抢走,民警破案追回,锦旗要送给宁阳县公安局。郑某说,身份证和驾驶证是丢车后补办的。车被抢后女朋友也吹了,他一个人吃住都在车上,朋友正好有熟人考驾照,介绍郑某帮忙练车。 李洪健说,如果郑某交代属实,按照规定,把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应吊销驾照并罚款2000元。对无证驾驶女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此外,该车非法改装的副驾驶刹车被强制拆除,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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