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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征婚广告差点上了“贼船” |
对方再次索要见面礼金时,骗局被识破 | |
-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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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3月27日讯(记者 李泳君) 市民刘先生因为轻信广告上的征婚信息,被陌生女子骗走100元钱,当女子再次向刘先生索要3000元钱的时候,他才突然意识到被骗了。 今年32岁的市民刘先生因为家里父母催婚,着急之下就轻信了一则小报上的征婚信息,没想到却因此被骗掉100元。“前几天我在市区玩的时候,朋友给了我一张报纸,看到报纸上面的征婚信息后,我就相信了。”刘先生说。 随后刘先生根据电话联系到了这名女孩,发现该女孩是福建福州人,通过聊天感觉女孩年龄不是很大。一段时间过后,女孩称为了让刘先生证明对她的诚意,需要给她寄点钱,之后刘先生根据女孩提供的银行账号给她寄了100元。 之后,刘先生要求见面交往,该女孩告诉他,她已经来到枣庄了,住在某宾馆。但是女孩表示,按照她们那边的风俗习惯,需要见面礼,最少3000元,否则不能见面。 “她说在枣庄了,但是我根据她提供的宾馆没有查到她的住宿信息。”刘先生说。 随后,该女子又多次联系刘先生,要求给她打款,对于见面的事情避而不谈。刘先生感觉数额太大,以暂时没有这么多钱拒绝了她。“我感觉是骗人的,她根本没在枣庄,每次和她聊天,她只催钱,根本就不想谈恋爱。已经给她的100元钱,就当是买教训了。”刘先生说。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小报上的信息市民不要轻信,对有要求汇款方面的事情更要三思而后行,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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