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济南5月3日讯(记者 邢振宇) 3日,从省民政部门获悉,我省7个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335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其中6个项目由社会组织参与。据悉,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我省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和项目名称为: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莘县社会福利院低保及其他弱势群体疾病防治服务示范项目、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防盲复明”试点项目、山东省残疾人第一康复医院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大病救助示范项目、山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示范项目、青岛你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失地农民社会工作关爱示范项目。 “虽然此次中标项目获得的中央财政资金只有四五十万元,但是意义重大。项目资金直接拨给中标项目,不仅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渠道,还能提升其自主发展和自我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扩大其公信力和影响力。”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国说。 据了解,此次中央财政共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