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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当“路长”,维护社区交通 |
营市街街道办聘请7位居民,在社区内进行交通劝导 | |
- 2012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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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9日讯(记者 陈伟) 今年5月初,槐荫区营东社区实行了交通微循环,以缓解交通拥堵。可是,一到早晚出行高峰,小区里的微循环仍然有些混乱。为此,5月29日,营市街街道聘请辖区7位居民当“路长”,也就是社区里的交通协管员,负责对乱停放、逆向行驶等行为进行规劝。据介绍,这在济南尚属首次。 29日早8点,记者来到营市东街北口。在路口处,记者看到地面上画着单行标识,路边的树上还悬挂了停车标志牌。居民王玉华告诉记者,今年5月初,营东社区实行了交通微循环,道路比以前通畅了不少。不过,每到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仍有不少人乱停放车辆,甚至逆行,导致个别时段道路仍然有些堵塞。 “为了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等顺利通行,今年5月,槐荫交警和街道联手实施了交通微循环,截至目前效果还不错。不过由于居民接触微循环的时间不长,停车习惯、行驶习惯难以一下子改变,逆行、乱停车等现象仍然存在。”营市街街道城管科科长王炳国说,如何更好地引导居民按照微循环的要求有序停车、有序行车,这就需要社区交通协管员来进行劝导。 今年68岁的怀南华,5月29日被街道办聘为营市东街北段的“路长”。之前,交警部门已经给包括他在内的7位“路长”进行了简单的培训。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进行交通劝导,监督临街单位有无乱停车、车辆是否逆行等。“无论是谁,只要违章了,我们都会规劝,即便是老邻居也不例外。如果不听劝阻的话,还可以抄报车牌号,交由街道城管以及交警部门处理。”怀南华表示。 槐荫区交警大队经六路中队中队长解明介绍说,营东社区既然已经划出了微循环,凡是逆向行驶,以及未按规定停车均属违章,交警部门可以做出处罚。“但是我们考虑到,处罚违章不如规劝市民不违章,这就需要有‘路长’来出面规劝。而且‘路长’都是社区的热心人,比较有威望,能够让人信服,这比交通处罚要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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