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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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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5月29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李迎春) 拖欠工资的公司已注销,名下的财产也已过户给他人,出现被执行人“死亡”的情况。近日,任城法院通过对拖欠工资公司账户进行查封的方式,帮助农民工江峰追回了3.9万元欠薪。 2005年至2011年,江峰在任城区一物业公司就业期间,公司拒绝交纳养老保险,并经常拖欠工资。多次催要后,物业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其他费用拒不支付。因多次交涉未果,江峰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2011年12月,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仲裁委仲裁裁决该物业公司支付江峰工资14942元、养老保险费14060元以及医疗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39000余元。2012年2月,江峰向法院提出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受理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结果却让江峰很泄气,原来,物业公司已于2012年1月注销,名下的财产已过户给他人。 执行干警并未轻言放弃,依然积极寻找执行线索。公司虽注销,法院仍于3月2日查封了该公司帐户。正是坚持不懈的查封使案件出现了转机。今年4月初,物业公司的一笔4万余元的应付款汇到账上,被执行人员锁定,5月18日,江峰39000元的案件款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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