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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啤酒瓶像“不定时炸弹”
专业人员建议:酒瓶表面有划伤或磨损严重的啤酒要慎买本报记者张召旭
  • 2012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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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瓶啤酒的酒瓶生产日期为2008年,瓶身有明显的划痕。   本报记者 张召旭 摄
  夏日炎炎,又到了啤酒旺销的季节。29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面上在售的瓶装啤酒中,有很多啤酒瓶都是超龄服役,而多数消费者买啤酒时只注重口感和价格,对此却少有了解。其实国家质检总局在1996年制定的相关标准中规定,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
    超过两年的啤酒瓶挺常见
  29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城区振华量贩、亿沣购物等多家连锁超市以及街头一些商店,发现在售的啤酒生产日期基本都是2012年前后,但啤酒瓶本身的生产日期却各有不同,有不少啤酒瓶是2007年和2008年生产的。 
  在振兴路上亿沣购物超市内,记者注意到青岛、崂山、燕京、雪花、哈尔滨等品牌的啤酒摆满了货架。记者随手拿起一瓶燕京啤酒,看到生产日期是2012年1月,但酒瓶陈旧,瓶身上有很多划痕,啤酒瓶底部的标识是“B 2008”字样,这表明啤酒瓶的制造日期是2008年。
  记者注意到,货架上的这些啤酒瓶瓶身下方都有“B”的标识,瓶子的制造日期从2007年到2012年不等。随后记者走访了城区振华量贩等超市,发现2008年前后生产的啤酒瓶很普遍。 
  在花园路一家商店,一包包啤酒堆放在店内,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许多啤酒瓶都已超过了两年的回收年限。 
  多数市民不知道酒瓶有“寿命” 
  “啤酒瓶也会过期?这就不知道了。”在振兴路一家商店门口,店主正在摆放啤酒。一箱箱啤酒瓶堆叠在一起,瓶身在夏日骄阳的照射下微微发烫。当问及啤酒瓶的使用期限时,他表示并不了解。 
  在振华量贩超市选购啤酒的王先生说,他没听说过啤酒瓶有使用年限的说法,而他选择啤酒的标准是口感和价格,偶尔也会看一眼生产日期。王先生说:“一般来说超市里不会卖过期产品,每到夏天我都会整箱整箱地往家买啤酒,喝了这么多啤酒,对于啤酒瓶的使用年限还真不知道。”
  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他们只知道啤酒的保质期一般是180天,因此在选购啤酒时,只注重品牌和生产日期等,从来没有关注过瓶子的使用年限。“有的酒瓶,外表看起来不光洁,磨损很厉害,但是从没注意到使用年限的问题。”一位市民表示。 
  市民李先生表示:“听说过啤酒瓶有两年的回收使用年限,但现在在超市里买啤酒,多是整包或整箱买,根本没办法拆箱查验。”
  市民建议啤酒瓶强制使用两年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其中对酒瓶的耐内压力、抗热、抗冲击等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将啤酒瓶分为通用型和一次性两种。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并建议B型防爆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相较于新瓶来说,旧瓶经过多次回收利用,强度肯定会有不同程度下降,而反复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擦伤、划痕以及阳光暴晒,也会导致酒瓶材质老化,安全性能大大降低。同样是B型防爆酒瓶,旧瓶可能无法达到原有的质量标准,成为一颗“不定时炸弹”。  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一家啤酒厂家的售后电话,在电话中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对于啤酒瓶两年的使用期限,国家只是建议,并非强制性。他们厂子有一套专业的检测设备,对于回收回来超过年限的啤酒瓶都会进行耐压能力和抗温程度检测,检测合格了才会重新灌装出厂,因此安全系数非常高。但是小作坊式的啤酒厂却无法保障。他提醒说,市民在购买啤酒时不仅要看啤酒的生产日期,还要看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尽量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啤酒,如果表面有擦伤、磨损严重的啤酒瓶要谨慎购买。
  对此,有市民建议,此前国家制定的标准只是建议啤酒瓶的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的“超龄”酒瓶仍在使用,不如把建议规定改为强制性规定,这样一来市面上就不会出现“超龄”的啤酒瓶,市民的安全也就得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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