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士后流动站年内将增至30所 |
今年仍无人员进站的单位,将被取消建站资格 | |
- 2012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枣庄5月29日讯(见习记者 丁彤) 29日,记者从枣庄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枣庄市学士后流动站的建设,推动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序地开展,目前枣庄市教育局与相关部门正对现有的27所建站单位就业见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调研,并针对考核结果进行相应处理,预计年内学士后流动站将增建至30所,同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登录枣庄教育网进行报名。 学士后流动站是指依托企事业单位等设立的机构,为暂时尚未就业的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践、实习机会及预备就业岗位。设立学士后流动站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接收高校毕业生到学士后流动站锻炼,并给予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践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实践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签订聘用合同,也可以另外择业。目前,学士后流动站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枣庄三中、枣庄市实验幼儿园、山东泉兴矿业集团公司、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等共27所。 据了解,学士后流动站的报名条件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普通本、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院校和民办院校);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限枣庄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枣庄教育网查看。相关部门将会对毕业生的个人信息进行整合,用人单位如需招聘员工,会优先考虑进入学士后流动站的高校毕业生。 5月28日至6月15日,有关部门会对建站单位进行总体评价,并依据此次考核结果确定各建站单位2012年政府财政补贴的分配数量。对于考核合格的建站单位,继续保留学士后流动站称号;对于考核结果不达标、自建站起连续三年无毕业生进站的单位,限期整改,今年仍无进站人员的,经市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取消其建站资格,收回由市政府命名的“枣庄市学士后流动站”匾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