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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保障房不能一禁了之
  • 2012年08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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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齐超

  烟台市中心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复核工作日前结束,查出有389户家庭存在虚报、瞒报问题被记入“黑名单”,5年之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本报8月22日C08版报道)
  保障房是一种社会福利,是国家为困难群体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这样一来,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也把保障房看成是一块唐僧肉,浑水摸鱼地申请。近年来,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的乱象也层出不穷,去年深圳更是出现了身家百万仍涉嫌造假骗保障房的“富豪”。
  落实好国家的保障房制度,将政府这一民心工程深入民心,需要职能部门在源头把好关。这一次,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对9728户申请保障房的家庭仔细把关,查出389户家庭造假,将他们记入“黑名单”且五年内禁止再申请,这无疑是对造假者的一记警钟,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同时,维护了保障房申请的公正公平。
  保障房总量是有限的,有人造假多占了,就必然将另一部分合乎条件的市民挤出来,这对他们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骗租骗购行为不仅让保障房本身变质变味,影响保障房申请的“纯度”,更是违背了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属性。
  而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家庭铤而走险地骗取保障房,除了利益的驱动外,违法成本过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查出了的只不过是“5年内禁止再申请”而已,查不出的可就赚了大头。况且造假者本来就没有资格申请保障房,即便“50年内禁止再申请”也不能打击骗租骗购的可耻行为。因此,对于骗取保障房者,事后惩戒措施如果只是取消申请保障房资格,显然是不够的。
  9月底前,烟台将有4593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建设固然重要,但分配更重要。要想让保障性住房真正物有其主,需要更多措施,比如除5年严禁申请外,加大罚款力度,让造假者“偷鸡不成蚀把米”;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设立有奖举报平台等。这样,不仅对造假骗房者产生足够震慑,对那些蠢蠢欲动的人,也是一个必要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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