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3日讯(见习记者 王乐伟) 针对家电维修行业的乱象,商务部发布《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23日,记者从多家家电维修部门了解到,管理办法实施多日来,新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随口要价等现象依然存在。 按照《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新规第五条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23日上午,记者从多家家电维修店发现,服务项目并没有明码标价,都是由维修师傅根据实际情况报价,对于具体配件价格也没有明示。 23日上午,记者在大学西路上一家电维修店,以冰箱漏水为由向老板咨询维修价格。“冰箱漏水情况不一样,要根据机器具体损坏程度定价,如果只是加制冷剂,100块钱就可以。”维修店老板说。 记者以同样理由咨询了位于新湖北大街、吕家街、天衢西路等五家家电维修店,各家店主给出的价格都不一样,高的达到150元,低的60元就可以。 除了同一维修项目,每家门店的收费都不一样以外,记者发现多数维修店,对于具体的配件价格没有明示。“一台机器由很多零件组成,这么庞大的配件体系,要一一明示,太难完成了。”北园小区附近一家家电维修店老板说,具体的配件价格很难明示出来。 “前段时间修饮水机,问了几家维修店,价格都不一样。”家住永盛家园的宋女士说,市民多不太了解家电维修的具体价格,虽然出台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得很明确,但是各店铺在执行时还不是很到位,相关部门应该再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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