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张晓燕 王瑞丽) 男青年李某酒后冲动,竟因停车问题对邻居持刀相向,最终致邻居死亡。最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死缓,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受害人刘某某家人各项损失共计54万余元。 李某与刘某某是邻居各自经营酒店,因为顾客停车问题产生了矛盾。 2011年8月30日23时许,李某酒后谩骂刘某某,双方吵了起来,李某不顾劝阻回屋取了把剔骨刀,朝刘某某的胸腹部连续捅刺,致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20日判决被告人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事诉讼期间,刘某某家属向东港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东港区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刘某某家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4万余元。 东港法院法官提醒市民,喝酒误事,切莫酒后因一时的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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