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丛书莹)16日,记者从奎文区民政局了解到,奎文区为辖区内无工作单位的1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奎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更好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奎文区民政局协调了区财政、社保等部门,以民政局为单位单独立户的形式,为奎文区无工作单位的1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优抚对象的医保由原国家补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变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列更大,医疗优惠政策更加突出。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更少,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完后,在国家规定的用药目录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基本上做到了实报实销。 奎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由区财政全部承担,个人不需缴纳费用,优抚对象得到了切实的实惠,也是奎文区深入落实优抚政策的又一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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