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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措施保升降机安全
  • 2012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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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焦健 通讯员 魏玉波) 近日,淄博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全市开展在建工程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包括施工升降机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限荷标识,并由专人监督管理,载人严禁超过9人等11项措施,确保建筑工地起重设备安全运行。
  要求规定,淄博市所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设备运行作业期间,必须明确设备检修维保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业人员应每班前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保责任单位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起重设备的全面检查。施工升降机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限荷标识,并由专人监督管理,载人严禁超过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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