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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授权锁车位收钱不交物业费强行断电 |
| 黄金时代小区物业公司违规“捆绑”收费被查处 | |
- 2012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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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5日,在济南黄金时代小区,被锁住的车位引起业主的不满。
|  | 11月5日,在济南黄金时代小区,被锁住的车位引起业主的不满,该物业公司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把车位上的锁进行了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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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 喻雯 实习生 王继国 片/本报记者 王媛 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在小区共有车位上强装“车位锁”,一次性收取1200元的看管费;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拒绝收取业主电费;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给业主强制停电……济南黄金时代小区物业违规收费引起了业主的强烈不满。5日,济南市房管局、物价局联合对该小区物业做了查处。根据相关规定,该物业公司的问题也将会记录到企业信用档案。 共有车位被物业锁定强收费 5日,济南市房管、物价两部门联合举办的济南物业收费督查启动。上午,记者跟随两部门工作人员来到黄金时代小区。在现场,记者看到,小区部分居民楼前共有道路上划出了停车位,这些停车位前都安装了车位锁。小区业主孙女士告诉记者,胜洁物业公司在没有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前提下,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规划停车位,安装车位锁,并与部分业主签订汽车定位看管协议,一次性收取1200元的看管费。 “到了晚上,很多被锁的车位宁可空着也不让停车。我们晚上在小区转好几圈都找不到停车位”,孙女士称,物业公司明显是在强行收钱。一年1200元的看管费是不是太高了?50个停车位,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6万元,这些钱全部归物业所有吗? 对于“锁定”的停车位,山东胜洁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物业是在小区规划的车位上安装了四五十个车位锁,并与相关业主协商签订了车辆看管协议。根据物业新规,这种做法是合理的。 “地上停车位都是占用的业主共有道路,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就把车位锁住强行收费,而且费用全部由物业公司拿走。这就是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对于物业公司的解释,不少业主并不认同。
划车位未经业主同意属于侵权 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个问题,早在今年9月24日,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就对山东胜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分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明确指出:物业公司违反了《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造成小区管理混乱,物业应立即完善停车管理、收费征求业主意见的程序,并于2012年10月2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 为了促使物业整改落到实处,市房管、物价两部门现场做了督查。小区物业公司的解释是否合理?对此,济南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张卫东介绍,根据物业新规,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约定收取看管费,但是物业公司收费的前提是违规的。小区地上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对于车位的划定、收费等,物业都要与小区业主商量,并且取得业委会的授权。胜洁物业恰恰少了这关键的前提。 “小区地上停车位可以收取车位使用费,但是这个费用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张卫东解释,物业公司强行一次性收取1200元的费用,明显是侵犯了业主的权益。物业新规规定的停车服务费是35元/辆·月,这个费用是归物业所有。但是车位使用费是应该返还给业主的。 在济南市房管、物价两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对“锁定”的车位进行拆除。 不交物业费强行断电属“绑定”收费 除了停车位的问题,山东胜洁物业公司还以业主不交纳物业费为由给业主强制停电。 在现场,记者见到了被断水断电的业主佟先生。佟先生说,由于不交物业费,他被物业强行停水停电。“我对物业公司捆绑收费很不满意。”佟先生说,水电费和物业费是两码事,物业公司怎么能强行断电断水,这太影响正常生活了。 根据佟先生的反映,房管部门也进行了核实。根据当地派出所给出的报警证明,2012年9月3日21时56分,佟先生报警称住宅被不明原因停电。经民警现场做工作,物业部门同意给佟先生通电。 对此,张卫东表示,物业这种行为属于“捆绑”收费,是不合理的,水和电由专门的部门管理,物业无权给业主断水断电,因此物业的做法必须整改。 “山东胜洁物业公司的问题将被载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张卫东说,下一步,在对这家物业公司的评优、招投标时,都会结合企业的信用档案记载情况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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