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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盖窨井“咬伤”路人 |
市民反映伤人窨井已经张口两月多了一直没人管 | |
- 2012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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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口的窨井“咬伤”钱女士,电动车也受损。
本报记者 孟凡萧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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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孟凡萧) 12日下午,钱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在经过运河博物馆南侧篮球场附近时,被张口的窨井“咬伤”,自己所骑的电动车前轮的支撑架摔断,自己手臂也被擦伤。 12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赶到事发现场,见到一个长约1米,宽约0.5米的窨井张着大口,里面有一些树枝等垃圾,在窨井北侧躺着钱女士的电动车,看上去崭新的车子前轮的支撑架已经完全断裂,车轮也偏离了原来的位置。在地上明显能看到刮擦的痕迹。 “我当时是从南向北骑的,由于之前很少走这条路,不知道这里有个张口的窨井,它周围也没有任何警示标示,就骑了过去,这不连车带人都被掀翻了。我刚买的车子也坏了,你说这该追究谁的责任,该找谁去理赔呢?”钱女士说。 一环卫工人说,这个井盖没了时间可不短了,至少有两个月了。起初我放了一些树枝和塑料袋作为警示物,但警示物经常不见。 记者注意到,此处井盖附近有居民小区和许多健身器材,另外此处也毗邻东昌湖风景区。过往的行人非常多,而且在下午4点20分左右时,记者还见到许多接送孩子的家长在此经过。井盖的缺失给过往的行人埋下不小安全隐患。 聊城市鸣远律师事务所陈海强律师表示,钱女士如要维权必须保留好证据,确认窨井井盖的产权人和日常管理者并与其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钱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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