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7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蒋德军 黄欣欣) 河南一司机开车时打了个瞌睡,就在这个瞬间,他驾驶的货车撞上过路的张某,随后驾车逃逸。邹城警方近日将这名肇事逃逸的司机抓获。 11月19日凌晨6时许,邹城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在342省道邹城市太平镇邹西航管局西路口处,有一行人躺在道路中心,生死不明。行人身下有大量血迹,道路上有较深的刹车痕。 接报案后,事故科值班民警赶赴现场。民警发现,行人已死亡。从现场遗留的白色和银灰色的塑料,及部分零件碎片来看,肇事车应该是一辆白色的重型货车。 办案民警随即对事故周边及进出邹城的卡口的监控进行逐一排查。经过10余小时的筛选过滤,最终把目标锁定。 11月19日4时12分,牌号为豫P18***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由西向东进入泗河桥卡口时车辆完好无损;4时58分,由北向南通过邹滕界时,该车左前部有明显的碰撞痕迹。 11月20日,办案民警赶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经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找到该货车的车主曾某。 据曾某交待,11月18日21时,他把车借给了张某,到山东滕州拉大葱。11月20日15时许,张某返还车辆时,左前部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张某称自己撞了辆三轮车,已经处理完了。办案民警立即对张某及肇事车辆进行了控制,并于11月20日23时将张某带至邹城。 经审讯,张某供述了交通事故逃逸的过程。 11月19日4时20分许,张某驾驶重型货车沿342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邹城市太平镇邹西航管局门西路口处时,因疲劳驾驶,打瞌睡时与由南向北通过公路的张某发生碰撞,致张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张某见对方伤势较重,且附近没有过往车辆和行人,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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