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生鸡”是“市场失灵”养大的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在行业竞争压力下,为了获取更大市场利益,无论养殖户还是屠宰企业,都有可能冒着风险以违法违规手段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其实就是一种“市场失灵”的表现。而监管必须整体发力,才能避免不同地区监管力度的落差。
□本报评论员 金岭
山东部分养殖场的“速生鸡”未经检验流入百胜餐饮集团上海物流中心,此事经央视曝光后,成为牵动公众神经的又一食品安全事件。(本报今日A06版)
问题出在养殖户和屠宰企业,但更应该看到,企业在多大程度上自我约束,以及这种自我约束能力的形成,取决于消费者组织、舆论和公民个人等的监督能力,更取决于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
这次“速生鸡”事件,之所以令人异常震惊和痛心,一个重要原因是,在眼下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敏感的情况下,一些养殖业主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消费者的权利和尊严连基本的敬畏感都没有。这说明,经过这么多年的市场经济训练,况且还有那么多教训摆在前面,一些个人和企业仍然没有培养出基本的道德和法治自觉,其处于原始市场阶段的自治能力,和我们对企业公民的期待相去甚远。如果市场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靠强力监管才能正常运行,那将极大地抬高监管的成本,这些成本,必然会直接和间接地转移到企业和社会身上,最终都有可能转移到每个消费者身上,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恶性循环。一个企业的短视,会毁掉自己,也会拖累整个行业。真不知道这样的教训还要重复多少次!
这次“速生鸡”事件,无疑暴露了常态监管中的某些问题,这值得有关部门认真反思。在行业竞争压力下,为了获取更大市场利益,无论养殖户还是屠宰企业,都有可能冒着风险以违法违规手段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其实就是一种“市场失灵”的表现,矫正这种失灵最有效率的办法,莫过于政府有力有效的监管。“市场监管”是政府的四大职能之一,对市场主体野蛮的逐利冲动,虽然消费者组织、舆论、公民个人等都有监督权利,但如果没有“市场监管”的托底,其他所有的监督权利最终都有可能泡汤。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必须是整体发力,而不是局部发力,否则不同地区监管力度的落差,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影响企业遵章守法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在竞争激烈的养殖屠宰行业,一些企业之所以不愿规范自己,原因之一就是害怕自己的成本提高了,可能会失去竞争力。事实确实如此,如果一个地方严厉监督,其余地方则对违法违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无疑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只有把整个行业整个市场都监管好,我们的食品安全才有保障,任何一个地方的放纵,都是在给整个行业的自我放纵创造条件,这对我们的监管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老百姓希望吃上安全的食品,这个要求不算高。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食品安全本身,它给老百姓带来的那种紧张情绪,恶化了整个社会的信任体系,制造了一种互相提防的社会氛围,扭转这种态势,靠企业的良知,也靠政府的监管。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