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家消费者满意单位获表彰
省级85家,市级252家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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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2月18日讯(记者 李兆辉 通讯员 宗国) 18日,85家获省级、252家获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涉及民企、小微企业等多个行业。据了解,该荣誉不是终身享有,企业一旦发生严重问题,将随时被撤销。
18日,泰安市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上,85家获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和252家获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奖牌。这些单位既有国有、集体企业,也有外资和民营企业;既有小微企业,也有大中型企业,涉及医院、供水、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以及银行、通信、房地产等多种行业。
泰安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高玲介绍,消费者满意单位不搞终身制,市消协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抽检,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撤销荣誉称号,欢迎消费者和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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