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扣下取暖费,小区要“降温”
劳动小区物业称,物业费收不齐所以先扣了部分取暖费,并承诺尽快补上欠款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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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张卫建) 因为与小区单位存在纠纷,物业公司收取小区居民取暖费后没有全部交给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屡次催缴无果后,准备调低小区供暖温度,直至物业公司将取暖费补齐。
  18日上午,鑫诚热力公司客户服务部一名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鑫诚热力公司从去年开始与劳动小区签订供热合同。今年4月份,小区物业管理交由宏烨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居民的供暖费,鑫诚热力公司也委托宏烨物业代收。“今年劳动小区共有144户居民集中供暖,按照当初我们与宏烨物业公司拟定的供热合同,取暖费应该在10月22日之前交齐。11月15日,劳动小区如期供暖。11月29日,宏烨物业将100户居民的取暖费交给我们,44户的取暖费共计162013.84元一直拖着。而据我们了解,144户居民的取暖费早已全部交齐。12月6日和15日,我们两次给宏烨物业下了工作函,敦促他们将剩余的取暖费交清,并说明如果在本月18日之前仍未交齐取暖费,将对整个小区停止供暖。其间,我们打了很多遍电话,到后来对方干脆不接了。虽然12月9日的时候,宏烨物业白经理给我们打了欠条,但之后并没有按时交款。”该负责人称。
  滨州市城市集中供热供用热力合同规定,用热单位取暖费欠款超过15日经催要仍不能缴付的,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暖。“虽然我们在工作函中提到对方在18日交不清欠款将会给小区停暖,但我们并不想这么做,毕竟这对小区居民不公平,但合同条文摆在那里,作为一家企业,谁来承担我们的损失。”鑫诚热力公司张姓负责人说。
  18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黄河十二路渤海十六路的劳动小区,在物业办公室里,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称白经理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到物业办公室了。关于取暖费一事,该工作人员称,小区居民已经将钱交到了白经理的账户上,但交了多少户他并不知情。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宏烨物业公司白经理。白经理在电话中称,44户居民的取暖费确实在她那里,但她这么做也纯属无奈。“今年4月,我们公司接手劳动小区,这半年多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到现在垃圾清理费、物业费等仍没有收起来,加上之前我们投入的维修费、人员工资等,总额9万余元的费用仍没有着落。”白经理说,因为小区难以管理想撤出,去相关部门协调这些费用,但没有落实下来。“我也知道取暖费应该交给热力公司,也许我们的工作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但我们的这部分费用由谁来承担?”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一名刘姓负责人,该负责人称自今年4月小区交由宏烨物业公司后,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不是很满意,当初和宏烨物业谈的时候说的也是试运营,并没有签署合同,后来单位决定更换物业。对白经理提出的9万多元费用一事,该负责人表示,事情并不像白经理说的那样,对于物业的收支情况,他们将请专业人员进行审计,会根据审计结果将款项交给物业公司。
  18日下午,白经理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会尽快将热力公司的欠款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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