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到2006年6年时间里,韩国三星等6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先后召开53次“晶体会议”,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2006年12月第一次接到举报材料,并于2012年底开出罚单。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调查的时间周期之所以较长,是因为相关证据的提取难度很大,需要精心准备,利用持续的反垄断调查压力和宽大政策,迫使企业前来自首。这一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用于搜集线索、外围摸底、调查取证、数据对比、经济分析、固定证据、接受自认、案件审理、实施处罚等工作。 据了解,针对这些液晶面板生产企业的同一违法事实,欧盟于2010年12月进行处罚,调查历时4年多;最早开始此案调查的美国2012年9月21日才完成对全部6家企业的审理与处罚,历时6年以上。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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