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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监督团成员各提建议
标识牌应明确责任单位
  • 2013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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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伟实习生 侯肖笑
  公益性指示牌应醒目突出、多增加公益广告、门牌应随时更新或更换……7日,“市民监督团”成员针对发现的城市公共标识短板问题,谈了自己的建议。
公益性指示牌应醒目
责任市民:吴明

  活动中,看到火车站直通长途汽车站摆渡车的指示牌立在车站广场东侧人行道上,不醒目,这样的指示牌起不到作用。建议公益性的指示牌应醒目,指示牌加高,还应在出站口设醒目的指示牌。
主干道应增加公益广告
责任市民:韩建平

  建议在经十路、经七路、泺源大街、大纬二路、舜耕路等市区主要干道增加公益广告的数量,增添介绍济南风土人情、济南新貌的公益广告。
各类标牌要常检修
责任市民:辛安

  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标识牌、灯光箱的负责单位和人员。明确职责,对各类标牌要常检修。如发现损坏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对于只管安装、不负责管理的单位要处罚。还应严格设立标牌审批制度。
门牌随时更新或更换
责任市民:刘树林

  城市管理部门对门牌应随时更新或更换,建议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本组图片摄影 
  本报记者 陈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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