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彭彦伟) “违规乱开远光灯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我建议相关部门利用监控等手段进行违法取证,同时可以参照整治酒驾的成功经验,组织专项整治,查处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日照市政协委员、东港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厉彦卓说。 厉彦卓说,平时夜间行车,最怕对面来车使用远光灯,“对面用远光灯,车前面什么情况基本看不清楚,只好把车速降到最低。” 厉彦卓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现许多司机在夜间行车过程中开着远光灯,甚至在市区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也开启远光灯。”厉彦卓说,违规使用远光灯,会造成对面车辆司机视觉上的盲区。 对此,厉彦卓建议加强专项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在驾驶员培训考核过程中,强化该方面的安全教育,并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相关部门还建议参照整治酒驾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将依法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纳入常态化管理。”厉彦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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