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车入手不足一天 竟“无辜”追尾 |
经交警勘察,三车连撞,中间货车负主要责任 | |
- 2013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IMAGE/20130114/W06/W06_W06_0054.jpg) | ▲事故现场。(文登交警大队供图) |
|
□记 者 吕修全 报道 □通讯员 杨殿鲁
本报1月13日讯 11日中午,文登市区一路口发生三车相撞事故,一货车躲避一面包车不及发生碰撞,随后驶来的另一轿车又撞向货车。该起事故中,货车因避让不当,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可惜的是,轿车车主刚刚开回新车不足一日,事发当日上午刚刚交付保险。 13日中午时分,文登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环山路与兴隆街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处理。 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一辆小货车及一辆小轿车车头向东,依次碰撞在一起。面包车左前侧车体和小货车右侧车头相撞,受损严重;轿车右前侧车头追尾小货车左后轮处。 据民警调查,事发前,面包车自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段,自西向东行驶的小货车未避让右侧行驶而来的面包车,两车因此发生碰撞。小货车向左侧车道躲避,造成左侧车道随即驶来的轿车追尾小货车。 轿车司机比较郁闷,该轿车系车主刚刚于10日下午购置的新车,11日上午办理了保险业务。没想到新车到手尚不足一日便发生了事故。该车司机承认自己也是新手,但“小货车突然就斜到我的车道上来了。” 民警经过勘查后作出处理,认定货车在事故中先是未避让其右侧行驶的车辆通行导致两车相撞,又突然变更车道导致后车追尾,因此在这两起事故中均负主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