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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让路难行,少人求助防雾灯
淄川八成车主行驶时未开防雾灯,造成不少交通事故
  • 2013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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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张延军 牛玉倩) 近日,由于受雾霾天气影响,淄博城区被雾气笼罩,据淄川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街头八成以上车主行驶时不开启雾灯。
  15日下午5时30分,记者在张博路千百汇商场附近观察了20分钟由西向北的车流,在绿灯通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路口每分钟约通过100辆车,绝大多数车辆都打开了大灯,但仅有7辆车打开了防雾灯。
  据淄川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统计自14日至今,在淄川辖区范围内由于大雾引起的刮擦事故每天不少于10起,交警部门告诉记者,大雾天气不能正确使用防雾灯,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当日早高峰时,由于能见度极低,所有行驶在公路上的机动车辆全部亮起了车灯。然而,在密集的车流中,尽管所有的车辆都亮起了灯,有的亮远光灯,有的亮近光灯,有的亮警示灯,但亮防雾灯的车辆也就两成。
  据了解,因为雾天能见度低,驾驶员视线受到限制,防雾灯的黄色光穿透力强,可提高驾驶员与周围交通参与者的能见度。防雾灯分前雾灯和后雾灯两种,前雾灯一般为明亮的黄色,后雾灯则为红色。后雾灯的标志和前雾灯有一点区别,即前雾灯标志的灯光线是向下的,后雾灯的灯光线是平行的,开关一般位于车内的仪表控制台上。
  “汽车的雾灯分为前雾灯和后雾灯,前雾灯的作用并不是照明,而是提供一个高亮度的散射光源,这个光源的强度是为了穿透浓雾,起到提醒对面驾驶员的作用。后雾灯的作用是在雾、雪、雨或尘埃弥漫等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中让后方的车辆能够发现自己。”淄川交警大队民警表示,像最近这样的大雾天气,建议司机在感觉能见度较低时同时开启大灯和前、后雾灯,确保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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