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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
驾驶员一年3次超速,严禁参加春运
  • 2013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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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21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张晶) 2013年春运将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历时40天,为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制定了相关方案,对于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督促客运企业一律予以解聘,严禁参加春运。
  根据春运工作方案,交警部门对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以及公路桥梁隐患等进行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向当地政府报告,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短时间不能进行整改的,将在隐患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在春运开始前对辖区客运企业特别是发生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对所有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逾期未检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严防隐患车辆上路行驶。每周深入客运企业,对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符合标准的违法记录对驾驶人和企业作出处罚。对客运企业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没有调整客运班线或未实行接驳运输的,要责令客运企业暂停发车。对于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处理后通报车籍所在地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推动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将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农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的返乡管理,主动到学校、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假期出行学生、返乡群众不坐超员车和非客运车。对营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在春运开始前处理完毕,对于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督促客运企业一律予以解聘,严禁参加春运。对同一客运企业两年内有两次以上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处罚并抄告交通、安监部门。
  从16日开始,交警部门已全面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对重点车辆特别是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逢车必查,严格检查登记,消除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组建机动执法小分队,在重点道路、重点时段开展流动执法,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记分规定,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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