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你好。 读了贵报1月23日时评版刊发的评论员文章《权力进“笼子”,权利才能扬眉吐气》,我深有感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无疑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为我们反腐攻坚指明了方向。 我们曾无数次听过落马贪官的忏悔,他们无一例外都后悔当初没有主动接受监督,权力无限膨胀而得不到制约从而走向犯罪。这说明了失去制约与监督的权力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也说明我们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是多么的脆弱,它建立在官员自己能不能接受的基础上。换句话说,手握大权的官员,如果不愿接受监督,所有的规定约束就是一纸空文,监督就会流于形式。 无数事实证明,现代政治学把预防和遏制人性中恶的方面作为其学科的逻辑起点,用法律、制度、规章来管制人的活动,是极具科学性的。从近年来出现的腐败现象来看,腐败已不能仅仅以个别人的道德品质来解释。目前我们在防治腐败的过程中,仍然过多地强调自律,强调觉悟,强调“我们的干部大多数是好的”,“人是可以教育好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这当然需要。但是,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制定防治腐败的政策措施,往往流于形式,成为官样文章,甚至是作秀。事实上,官员的腐败归根结底不是单纯的思想意识问题,对权力的监督不严密、不到位,才是问题的症结之所在。如果仅凭道德教化,靠个人的自身修养甚至社会文明的进步来防止人性中恶的发展,只能说是一种良好的愿望。过分相信人的觉悟,相信官越大觉悟越高,越不需要监督,其实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读者:王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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