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研究部署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全会指出,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既要坚定果断刹风整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又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会议提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据新华社
□相关链接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0年出台,规定县处级副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大中型国企领导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民状况等。规定提及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经济投资情况,房产投资情况一年一报,领导干部虚报瞒报可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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