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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司机有了“接班人” |
24日开始,烟台到17地的22辆长途客车试点“接驳运输” | |
- 2013年0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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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建 □记者 孙健 于飞 报道 qlwbsj@vip.163.com 本报1月23日讯 1月26日是全国的“春运起始日”,今年的烟台春运客运长途运输有了新的变化,部分车辆和线路实行“接驳运输”办法。简单地讲就是,长途客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车更换驾驶员,换另外的驾驶员进行夜间驾驶工作。 烟台交运集团是山东省的3个试点地市级运输企业之一,今年烟台交运集团公司将于本月24日凌晨起实行“接驳运输”工作。交警三大队宣传人员提前对驾驶员进行了宣传,并构筑起交警和运输企业双保险监督机制。 所有参加接驳运输试点的车辆,均为公司集约化经营车辆,车辆类型等级在高一级以上,技术等级达到一级。其中参加试点的卧铺客车均有安全门或外推式安全车窗。 为加强对接驳运输试点车辆的监控管理,所有试点运输车辆均安装有符合标准且具有拍照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同时安装有车载视频监控装置。 接驳点的选址设置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或高速公路出口附近,有固定场所,满足驾驶员食宿、车辆临时停靠等基本要求。接驳点要为每个接驳运输的班次配备至少一名接驳驾驶员。 接驳运输车辆的当班驾驶员和接驳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客车驾驶时间和行驶速度规定。 每名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白天连续驾驶4个小时应当停车休息20分钟,夜间(晚10点至次日凌晨5点)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行车限速为白天的80%,且应在晚11点至次日凌晨2点之间完成接驳。 □烟台交运集团“接驳运输”一览 已确定下17条线路,22部车辆实行接驳运输试点。具体线路分别是:烟台—南京、烟台—合肥、烟台—常州、烟台—无锡、烟台—安庆、烟台—苏州、烟台—南通、牟平—上海、烟台—上海、烟台—北京(3部车辆)、牟平—郑州、蓬莱—苍南(2部车辆)、烟台—宁波(2部车辆)、烟台—杭州、烟台—福州(2部车辆)、烟台—温州、烟台—洛阳。 乘船出行需留意 7级风力将停航 烟台海事局副局长王全作介绍,根据往年春运规律,烟台辖区海域将有4个客运高峰,分别出现在腊月二十六、正月初六至初七、正月十三、正月十七,高峰时段每天往来旅客约2万人左右。 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海面风力7级及以上时,从事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港口经营人不得允许旅客、车辆上船,以避免客运船舶恶劣天气冒险开航。因此每逢7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时,海事部门将取消所有客运船舶的开航计划。请广大旅客事先关注气象变化,合理安排出行计划以免影响行程。 通讯员 郝光亮 本报记者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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