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临邑县水木清华小区的赵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买房时交纳了每平方米60元的物业维修基金,“听说每平方米只交48元,为啥多交的钱还不退?”记者从临邑县房管局了解到,每平方米48元的收费标准只针对德州城区。 赵先生于2011年9月份购买了水木清华小区的房子,99.6平方米的住房共交纳了5977元物业维修基金。“我们是按每平方米60块钱交的,后来听说德州市出了新政策,按每平方米48元的标准交。”赵先生说,算下来应退给他1200元左右。 “每平方米48元的收费标准是针对中心城区的。”临邑县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临邑一直按照6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物业维修基金。2011年德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中心城区多层建筑的物业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48元/平方米,县市区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如果调动,可能会乱套,所以延续之前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 本报记者 王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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