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3日讯(记者 陈之焕)从今年7月1日起,青岛市将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其中,城市低保提高到540元。 为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2013年,青岛市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计划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为农村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每户每年400元。 新的低保标准实施后,城市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农村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20元,分别增长了12.5%和14%。据悉,青岛市城市低保制度于1994年6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于1996年12月建立。城市低保标准调整过11次、农村低保标准调整过6次。截止到2012年12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家庭8.2万户、13.8万人,全年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4.2亿元。 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为岛城首次创建,城市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于2004年11月建立,目前,城市冬季取暖补助标准为每户800元。但一直没有农村取暖补助制度,今年7月1日起,岛城将为每户农村低保家庭发放400元的冬季取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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