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本报1月23日讯(记者 邱晓宇)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多措并举,力争在今年实现制度覆盖人数达到170万人,收缴住房公积金115亿元,力争2013年实现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3亿元,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积累更多资金。 为实现公积金制度在2013年扩大覆盖人数,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工商、社保、质监、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实现与市工商局信息联网,动态掌握全市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及职工情况,督促单位按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还将通过查处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重大案件,提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形成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和氛围,努力实现应缴尽缴。 2013年,结合青岛房价和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加大支持职工购房力度。 此外,通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等方式,科学运作住房公积金,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水平,力争2013年实现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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