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3日讯(通讯员 孙雪芹 记者 王泽云) 无棣县将保障和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活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不断健全保障网,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最大限度让城镇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发展成果。 健全教育帮扶资助机制。2012年以来,为1161名贫困大学生办理国家信用助学贷款700余万元,为333名高中贫困生发放救助金82.4万元,为2232名贫困幼儿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81万元;协调社会力量,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和高中新生400余名;免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乘车费用1.2万元;关注留守儿童少年教育,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健全就业保障机制。2012年无棣县技能提升培训5548人,实现失业职工再就业548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5人。 实施医保补贴机制。修订出台《无棣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大病救助达到300余万元。对城镇低保或重度残疾成年人采取自己缴纳30元、政府补贴280元的补贴机制,帮助参加城镇医保。截止目前,低保和重度残疾未成年居民参保交费229人,交纳保费4580元,低保和重度残疾成年居民参保缴费586人,交纳保费17580元。 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2012年以来,累计发放保障金3903万元,17392名城乡低保对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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