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购物小票,您别随手就扔 |
新买油桶漏油,买个榴莲有虫子,没发票都只能认倒霉 | |
- 2013年0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青岛北路一家超市收银台的废纸篓内,堆满顾客随手丢弃的发票。 记者 冯琳 摄 |
|
□记者 冯琳 报道
本报1月23日讯 超市购完物,没出门或刚出门就信手扔掉购物小票,如此一个不经意的习惯,丢掉的可能是权益和证据。市民李女士在市区某超市买了一个空油桶,回家后,发现才发现漏油。返回超市换货时,超市索要购物小票。由于购物小票已丢弃,李女士自认倒霉。 18日,李女士在市区一家超市购得一油桶,回家后刚装进花生油,桶就开始漏油。李女士立即拿着油桶到超市换货,工作人员称,必须持超市购物发票才能换桶。李女士表示小票已丢弃,工作人员将李女士的情况反映给部门经理,部门经理给出相同答复——没有购物发票,不能退换。无独有偶,20日,齐女士在一家超市买了一个榴莲,信手把购物小票扔进了超市垃圾桶,回家却发现榴莲中有一条拇指长的虫子,还有一堆虫便。没有小票,她只好认倒霉。 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发现顾客随手丢弃小票的现象并不少见。21日下午,纪念路一家超市收银台上有被丢弃的7张购物小票。记者看到,排队结完账的顾客在拿走商品的同时,一般随手把购物发票扔在收银台的凹槽中,好一点的是,拿走购物小票,随手一揉,扔到地上或门外的垃圾桶中。在青岛北路一超市内,每个收银台前都有一个废纸篓,每个废纸篓中都有一堆购物发票,以至于超市保洁人员得不时拿起废纸篓,倒出发票,再将纸篓放回。 就此现象,威海市工商局一王姓工作人员表示,超市购物发票是最直观、最有效的购物证明。顾客若遇到类似李女士的商品质量瑕疵,可拿购物发票向超市更换物品或索赔。若超市拒绝,顾客可拿购物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若没有购物发票等其他证明,商家和工商部门有权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