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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租宝马扮“阔佬”骗财色
菏泽一男子开豪车充老板骗财色,其中一女被骗55万元
  • 2013年0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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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月24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吴延民) 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的已婚无业男,开着租来的宝马等豪车,冒充做生意的“阔老板”,以做生意急需资金等为由骗了多名女子,其中一女子先后被其骗去55万元。近日,这名冒牌“阔佬”王某因犯诈骗罪,被牡丹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生于1983年的王某怕吃苦,外出打工也拣轻活儿干,干过一段时间保安工作,可这份工作的薪水压根不够其挥霍。后来,结婚生子,为“养家”他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冒充阔老板骗取女人钱财。
  2011年的一天,王某通过朋友结识了在菏泽工作的女子侯某。他掩盖已经结婚生子的事实,开着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轿车,以多家公司菏泽总代理商的虚假身份成功俘获侯某的芳心,以谈恋爱、做生意为名先后骗取侯某近8万元。
  2012年1月,王某认识了在菏泽一公司上班的李某,得知对方家境颇丰,便开着租来的宝马或奥迪Q7多次约见李某,并称自个做煤炭生意,有十多辆大货车,给菏泽一电厂运送煤炭。后以恋爱为名,以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等借口先后骗取李某55万元,并给李某打了欠条。
  但王某并没有如约把钱还给李某,且以种种理由拒绝还钱。有一次,李某看到王某的身份证,发现与向她介绍的身份不相符。起了疑心的李某隐约感觉被骗,便要求王某立即还款,不料王某手机停机,人也“失踪”了。
  李某报案后,2012年5月份,警方将王某抓获。王某对诈骗李某财色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诈骗侯某等人的犯罪事实。2012年底,检察机关以王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菏泽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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