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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了新规
允许重考,成绩参与高校录取,强化非文化科目考核
  •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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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27日讯(记者 陈洋洋) 27日,记者从聊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关于落实加强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文件规定,成绩将计入学业成绩并参与高校录取,同时加强对非文化类科目考核。
  据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10科,原有分值保持不变。从2011年入学的新生开始,所有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其中冬季考试为语文、数学、外语和部分学生的重考科目,夏季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技术等其他7门课程考试。如果学生对第一次的学业考试成绩不满意,允许学生参加第二次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如果学生参加两次考试,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并参与高校录取。
  与以往不同的是,“新规”强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5个非文化类科目课程的管理和学业成就考核,实行“省定标准、市级管理、学校组织”的管理模式。省教育厅制定考试或考核的标准和程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学校具体组织和实施。考核或测试结果纳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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