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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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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崔滨
4日,胶州市为去年因深水救人而不幸溺水牺牲的烈士管廷江颁发了116万元的烈士褒扬金、抚恤金和慰问金。这也是新烈士褒扬条例实施以来,青岛市首次重奖见义勇为的烈士。(本报今日A07版) 上百万元的奖励,不是烈士舍己救人的动机,但政府拿出更多的抚恤金保障烈士家属今后的生活,将会让更多愿意伸出援手的人感受到自己并非孤单无援。 路见危难出手相助,本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但因为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一些见义勇为的善举反而不被理解,甚至落得“做好事没有好报”的结果。甚至有见义勇为者,受伤后得不到及时的救治,牺牲后家人得不到应有的救助,使整个家庭陷于困顿。不能让英雄流血之后家人再流泪,这就是新烈士褒扬条例修订出台的初衷,相比原条例提高10倍的抚恤优待标准,可以保障烈士的家人维持基本稳定的生活。 虽然说见义勇为的行为不掺杂利益诉求,但为让社会美德得到弘扬,政府部门有责任健全与之相关的保障抚恤制度,让见义勇为者敢作敢为,不用思前顾后。眼下,除了国家层面对烈士褒扬力度的大幅提高,很多地方政府也出台法规重奖见义勇为者,都是以制度建设促进社会道德的积极尝试。 一百多万元的奖励抚恤,与一个人的生命相比,其实也不算重奖,大概只能保障烈士的家人应有的尊严和体面,不必再为生活的困顿落泪。所以,听到百万大奖奖烈士的消息也不必太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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