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傍晚,在城区持“枪”作案六起的济宁泗水男子张某再次踩点时被抓获,“1·01”系列抢劫案告破。1月1日19时20分许,统一路一药店内,一戴手套、持“手枪”和电警棍的蒙面男子抢走7000余元营业款。1月12日19时40分许,同样装扮的男子抢走了统一路一服装店的1380元现金和几件衣裤,1月15日、1月20日、2月7日、2月9日,市区和张村镇又发生4起持“枪”劫案,累计被劫财物价值3万余元。 28岁的张某供认,持仿真枪抢劫是为偿还银行贷款和信用卡透支本息。图为21日上午,民警押解张某指认作案现场。 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于强 潘一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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