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2月21日讯(记者 李泳君) 本报开通征集“3·15”维权线索热线首日,诸多市民纷纷致电本报,诉说日常消费中遇到的窝囊事。其中,消费欺诈、家居装修纠纷出现的维权事件不在少数。 三个月前,市中区的刘女士为了装修薛城的一套新房子,专门请了一家装修公司安装木门,但是在对比了几家之后,最终没选当初选定的第一家,就因为这件事,刘女士的500元钱押金至今也没有着落。 “当时我们找了一家安装木门的商家,之后几天商家就到家里测量,并且我们也向商家支付了500元的押金。”刘女士说,在随后的几天里她发现有另一家商家正在搞活动,价格相对来说便宜了不少,最后在经过考虑之后她决定用和第二家商家合作。“虽然最终没有和第一家店铺合作,但也不能不退押金啊。” 刘女士说,她多次和商家联系,但是对方一直没有退还。“他们到我家测量过房子,我可以给他们支付一定补偿金,但是我要求退还押金,商家态度非常不好。”刘女士说,事情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但是这500元钱的押金还一直没有着落,对方的态度让刘女士非常气愤。 枣庄市信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历程认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刘女士支付的500块钱是“定金”的话,如果支付的一方违反合同,那么定金就不用返还,如果商家违反合同,商家必须双倍返还给刘女士。但是如果这500元钱是“订金”的话,那么商家就应该返还给刘女士。 如果您在食品安全、汽车、家装、理财、个人信息安全、日用百货、珠宝首饰等消费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您了解一些行业中不为人知的内幕,都可拨打本报热线96706、18863261518,或者发送邮件至qlwbzzjzz@126.com,本报对征集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替提供线索者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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