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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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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18日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成为中国春节后的“最长工作周”中最热的一个话题。殊不知,自从1936年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通过有关带薪假期的公约,至今已过了将近80年。 尊重休假权成共识 带薪假期是在曾经倡议“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法国最先落实的。1936年,刚上台的法国左翼“人民阵线”政府在国民议会提出,“所有法国劳动者都应逐年享有带薪假期权利”,并从法律上获得确认。 此后虽然政权屡经更迭,但“带薪假期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却深入人心,并逐渐从法国推广到欧洲大多数国家。1970年通过的国际劳工大会公约规定,“年休假时间的长短应该由每一成员国在批准本公约时予以规定,对工作满一年者,最少应给予3周的休假。” 在欧洲,休假权已经成为一种价值观,如果有人放弃休假而选择工作,不但不会被认为是“勤劳”,反而会被看成不懂生活、没有效率的人,因为“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 在几年前的一次西方七国财长会议上,德国前财政部长施泰因布吕克意外缺席,因为他决定与家人一道去纳米比亚度假,德国政府并没有对其加以指责。德国总理府发言人称,“此次度假很早以前就计划好了,这是财长对家人的承诺。” 欧洲国家“忙”休假 现在法国的带薪假期为每年5周,而且他们每周的工作时间也降到了40个小时以下。一直以来,法国人把休假看做是不可侵犯的权利,并且以他们对罢工永不减退的热情保证着这项权利的落实。 再来看另一个带薪假期的先锋比利时,比利时的带薪假期同样出现在1936年,只比法国晚了十几天。比利时如今除了4周的带薪假期之外,还有10个法定节假日。比利时人有“搭桥”的习惯,也就是说如果某个节假日在周二或者周四,那么该节假日与周末之间的那个周一或者周五就也不用上班了,这样一来,一年当中赶上几个连续休4天的“长周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在瑞士,按照联邦法律规定,瑞士人每年拥有至少四星期的带薪假期,工作时间超过20年或年龄超过50岁的人可以享受五个星期的带薪假期。如果没有在当年内使用完所有假期,不少单位都是允许在第二年的前两个月甚至半年内继续休假。 亚洲国家很“抠门” 带薪假期的习惯在亚洲国家还没有形成。韩国是全球假期最“抠门”的国家之一,每年的带薪年假仅约为10天,受访者平均实际只休7天。日本人带薪年假为11天,实际休息5天。在印度,这样不休假的勤劳员工也是随处可见。受访者表示,在印度,休假往往被认为是一个“有罪”的习惯。 随着韩国保护劳工权益的呼声日益高涨,2012年2月1日,韩国《劳动基本法》规定,每年出勤率在80%以上的劳动者,雇主应每年提供15天的带薪年假。该法还规定了休假的各种补充制度,比如雇主必须在距劳动者休假期限结束前6个月书面通知雇员可休假的日子和天数,同时明文规定,对于劳动者主动放弃休假,雇佣方不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 在日本,近些年来为摆脱通货紧缩的状态,日本曾倡导将员工的带薪假期增加到40天。但在实际生活中,日本人很少享受这一权利。有日本学者称,如果休假时间过长,返回职场会被上司以及同事在工作上有诸多负面看法。在有危机的情况下,企业雇主能确保劳动者的薪资不被削减就不错了,带薪假期权的要求,就连日本工会也很少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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