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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杀鸡处,怎敢喝鸡汤? |
□本报《剪子巷》特约评论员朱文兴 | |
- 2013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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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到体育中心北面一个农贸市场买了一只活鸡,准备炖鸡汤喝,鸡倒是很鲜活,只是杀鸡处实在有损省城形象。 一个敞开式的小棚子,置有两只旧铁桶,一个桶泡鸡,一个桶脱毛;杀鸡、泡鸡、脱鸡毛全在这简陋的棚子里。几个装有活鸡的大铁笼放在走道上;棚子内、小道边,尽是鸡毛、鸡血、鸡粪。泡鸡和脱毛的两只桶里也不见换新水,顾客买的鸡杀后全部扔在里面。那天天气很冷尚能闻到一股臊气味,如到夏天,周围的居民怎能忍受得了?目睹这简陋肮脏环境,想想炖出来的鸡汤,怎么喝得下? 这看似一个孤立的小事,实则暴露了省城在市容管理、家禽宰杀和街头小吃摊点管理上不精细、不讲究的顽疾。笔者曾到沪上普通居民区内的大众肉菜市场里买过活鸡,并目睹现场宰杀的过程。那里泡鸡脱毛用的是不锈钢器具,操作柜台内设有干净的水池,杀好的鸡用清水漂洗,整个宰鸡处用玻璃门窗围挡,窗明几净,卫生讲究。与业户攀谈,方知其来自苏北农村,泡鸡、脱毛的器具是按照管理部门关于卫生宰杀的要求自行购置的。 上海的这一做法值得济南借鉴。有人可能要说,济南的条件没法与上海比。笔者以为,此言差矣!改善一下市区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一下活鸡活禽宰杀户的卫生条件,这是济南完全有能力办到,也是济南应该办到的。 让市民买到和吃上经卫生宰杀的活鸡活禽,是商务、工商、食品药品安全、卫生防疫、城管、文明创建等部门的共同责任。像这处农贸市场活鸡宰杀点条件简陋,不能怪经营业户,根子在管理部门没有尽到责任——没有对活鸡宰杀业户提出卫生宰杀的标准要求,没有及时进行检查督促与必要的引导及处罚。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农贸市场活鸡宰杀点的不卫生,是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精细、不到位的表现。这种现象如不及时改变,不仅市民买了活鸡吃时倒胃口,更重要的是,不利于有效防控禽流感等疾病。此外,十艺节今年十月要在济南举办,这情景也影响省城形象。 可见,省城这处农贸市场活鸡宰杀点的不讲究,决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系到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大事。有关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立即行动,并举一反三,找出类似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真正使“管理更优”、“城市更靓”的要求落到实处,让省城卫生水平上到应有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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