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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网点要将未销售的烟花返回批发企业仓库
今年烟花卖得“冷”,存货激增
  • 2013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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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凤仪  实习生  袁慧

  春节期间是烟花炮竹销售旺季,元宵节已经过去,也到了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的截止日期。记者对菏泽市多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调查发现,今年烟花销售“遇冷”,众多销售商均剩有大量存货。销售商犯难、批发企业更是犯愁。

□七成以上销售点还有存货
  元宵节后,记者走访菏泽城区烟花爆竹零售商了解到,今年烟花销售都不好,不少商家销售额只有去年的一半,七成以上销售点剩余大量存货。
  25日,在八一路的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燃放烟花的期限已经过去,店内仍堆放有烟花爆竹。该店老板刘先生表示他做这项生意三四年了,今年是生意最差的一年,他进了5万余元的货仅卖出了60%。
  “我今年已经减少进货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不景气。”刘先生表示,他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会将没卖掉的货统一封存,集中存放。
  据了解,今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于2月24日结束,25日街边零售网点一律要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返回原购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统一保存,销售许可到期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情形将会被吊销许可证。
□零售网点不能私自存放烟花
  记者从牡丹区安监局了解到,2013年牡丹区《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许可证》有效期自2013年1月24日起至2月24日止。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许可期满后一周内(即3月3日前),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完成销往临时零售网点未销售烟花爆竹的返库代存工作,各临时零售网点要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返回原购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统一保存。
  “现在批发企业都是有偿存放,或者视货品完好程度以折扣价格统一回收,集中存放。”牡丹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批发企业库存量激增,有的仓库甚至没地方存放,给他们的工作也带来一些困扰。
  安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在许可期满后,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对剩余产品进行清点、整理和查验,及时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返回原购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禁违法私自储存烟花爆竹,并配合批发企业做好回收储存工作。
□企业回收仓库都“满员”了
  据介绍,目前全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1家。区域分布为:牡丹区1家,曹县3家,定陶2家,成武3家,单县3家,巨野2家,郓城3家,鄄城2家,东明1家,开发区1家。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储存面积达3.7万平方米,从业人员700多人。
  “我选择让企业回收存放,企业如果能免费存放是最好了。”从事多年烟花爆竹生意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存放是花费成本最小的一种方法,不然物价上涨等因素会给自己来年生意来带困扰。记者采访了解到,大部分零售商选择由仓库代存。
  单县一家批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仓库存货量激增,仓库都不一定够用,正在筹备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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