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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中小学开学第一课规范办学行为
  • 2013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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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26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邹爱武) 26日,牡丹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来到吴店中学,把制作成标牌的省政府第255号令《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编印的《中小学管理工作文件汇编》送到学校,并把上级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向现场的教师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据了解,为切实加大对省政府255号令的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牡丹区把做好《责任追究办法》精神的传达解读工作作为开学第一课的主要内容,让他们了解掌握,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并统一制作了《责任追究办法》宣传牌,在区教育局机关和所有中小学校进行张贴悬挂,为机关干部、广大教职工随时学习提供方便,积极营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开学之初,各中小学都通过各种形式学习贯彻省政府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学校办学行为、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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