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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农民建房是和“一号文件”唱反调
  • 2013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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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化有它自己的规律,是一个自然发育的过程,如果没有工业化和服务业发展来支撑,过快推进的城镇化不一定是好事,靠长官意志拍屁股决策搞城镇化“大跃进”,就更不是好事。
  □本报评论员 金岭

  江苏省靖江市的多位村民在翻建自家房屋时遭到了政府部门的阻拦,并被要求限期拆除已建房屋。当地正试图以“禁止建房”为手段,逼迫村民搬迁到集中居住点。
  可以肯定地说,这种新农村建设的土政策,对上挑战了中央政策的权威性,对下损害了农民利益。此种情况如果不加遏止,必将积累新的矛盾,激化基层官民之间的冲突,人为制造不和谐因素。
  说靖江的做法是挑战中央政策的权威性,恐怕不为过吧?请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宣示:“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靖江农民不愿搬家,当然是感觉不划算,非得逼着农民搬,这不是和一号文件唱反调吗?
  新农村建设当然要推进,但必须让农民总体上得利,否则就很难得到农民的拥护。按当地的说法,靖江的农民要住新房,就只能到新农村居住点花26.8万元购买,让人更加无法接受的是,老房子在拆掉后将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宅基地也将由政府收回。很明显,靖江农民集中居住不但会失去宅基地和老房子,还要花巨资买房,这恐怕不是让农民总体上得利,而是从农民身上取利,难怪当地农民无法接受。不但如此,农民集中居住后,居住成本会相应提高,这个新的压力当地政府并没有替农民考虑,或者根本就不愿考虑,因为他们给出的解决办法,竟然是劝农民“自己要克服这个困难”,这就更难怪农民抱怨“住不起”了。
  让农民集中居住后,的确能节约用地,尤其是在“土地增减挂钩”的政策之下,把节约出来的农民生活用地置换成建设用地,为招商引资腾出空间,长远地看,可能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的长远利益也许不矛盾,但这个过程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也不能损害农民利益,说白了,不能让农民过多地承担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成本。为了维持低成本的城市扩张,为了换取更多建设用地指标,一些地方不惜把新农村政策这本好经给故意念歪,也不惜以牺牲农民对政府的信任为代价,把新农村建设扭曲成攫取农民土地红利的机会,这是一种非常值得警惕的倾向。中国改革进行到这个阶段,土地被认为是最大的红利来源,未来对农民一大公正,就是把土地增值的主要收益都返还给农民,而不是相反。
  城镇化有它自己的规律,是一个自然发育的过程,如果没有工业化和服务业发展来支撑,过快推进的城镇化不一定是好事,靠长官意志拍屁股决策搞城镇化“大跃进”,就更不是好事,上楼的农民就业不充分,收入上不来,将来如果产生新的社会问题,谁来承担责任?决策者拍屁股走人,承担恶果的只能是农民自己。靖江农民的新遭遇,说明这种担忧绝不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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