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
陈东村泔水猪养殖被查处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陈东村泔水猪养殖户收到相关部门的禁养通告。        通讯员 刘霞 摄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修从涛 实习生 王慧 刘旭) 26日,本报C06版以《多家泔水猪舍包围花泉泉眼》为题,报道了王舍人街道办陈东村养殖泔水猪,给周边环境和村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的消息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王舍人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了处理办法。
  28日上午,由王舍人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联合公安、工商、畜牧、执法、环卫、质检、卫生等多个部门一起来到陈东村,责令养殖户20天内自行对“泔水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逾期没有处理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强制处理。同时要求辖区内建设生猪养殖场,必须依法报经畜牧主管部门批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此外,各部门还联合给辖区内各村、各养殖户下发了《关于禁止养殖“泔水猪”的通告》,并责令不符合条件的养殖户进行整改。王舍人街道办事处食安办和各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对养殖户进行监督,保护生态环境,保证食品安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