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醉驾被查,今年还敢酒驾
一司机面临严厉处罚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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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崔岩 实习生 王庆珍 杨照君) 2月28日,天桥交警对酒司机刘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处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处罚的这名酒司机,去年曾因醉驾被查,不过他不长记性,今年再次犯错。
2月22日晚10点左右,天桥交警大队民警在汽车厂东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A898××的小轿车非常可疑,民警随后将其拦下。
当民警打开车门后,闻到车内有一股浓浓的酒气,于是对该驾驶人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查,他的呼气检测值为71mg/100ml,属于酒驾。
在核查该驾驶人信息时,民警发现这名酒司机曾于2012年8月21日,在花园路上被交警查获醉酒驾驶,目前他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本人正在取保候审阶段。
针对该驾驶员醉酒驾驶被处罚后不知悔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天桥交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处罚决定:对刘某罚款2000元、处10日行政拘留。
同时,对该驾驶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由交警部门向检察机关报送有关材料,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审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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